行业管理科 2018-03-05
主要职责:
(一)普遍服务方面工作 1.提出本市邮政普遍服务发展规划建议,负责本市邮政普遍服务发展规划的贯彻工作。 2.贯彻邮政普遍服务国家标准,对邮政企业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掌握本市邮政普遍服务和国家规定报刊发行、义务兵通信、肓人读物等邮政特殊服务的情况,定期监测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质量监控体系。 4.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安全保密情况,协调并监督机要通信独立作业系统和生产组织方式的落实。 5.协助做好普遍服务资费政策的贯彻工作,依法提出对违反价格政策行为的处理意见。 6.负责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处理涉及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用户申诉。 8.监督邮政企业销售纪念邮票、特种邮票等集邮的服务质量。 9.负责本市邮政特邀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 10.贯彻“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11.对邮政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涉及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应急事项的管理工作。 (二)市场监管方面工作 13.依法对本市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4.贯彻落实快递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依法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 15.负责处理快递等邮政市场服务申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依法查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6.维护邮政企业专营权,组织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等违法行为。 17.建立和完善快递业务监督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发布快递市场监管信息。 18.负责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9.执行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相关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保障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工作,协调邮政行业禁毒、反恐等工作。 20.负责本市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 21.负责本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工作。 22.依法监管集邮市场。 23.负责局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4.负责对邮政企业、快递车辆专用车辆使用的监管。 25.协助做好本市邮政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 26.协助组织开展本市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工作。 (三)其他方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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