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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局“三举措”做好《快递暂行条例》宣贯工作

    2018-04-17

国务院公布的《快递暂行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省邮政管理局要求,蚌埠局重点做好三项举措,确保《条例》宣贯落实到位。

一是“强本领”,使全局所有人员成为《条例》的自觉践行者,强化培训抓好干部学习,把学习领会《条例》作为重点任务,通过培训、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吃透精神实质,特别是把条例的新变化和邮政行业法律法规体系融会贯通,强化管局政策制定、市场监督的支撑。二是“广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方面制发试卷等宣传材料,向企业、快递员和广大民众发放;另一方面积极对接蚌埠市媒体平台,411日蚌埠电视台《淮河晚报》和413日《蚌埠日报》专门进行了报道,同时通过蚌埠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条例》内容,释放积极信号。三是“紧结合”,立足发展优势做好结合,蚌埠作为全国第二批“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政策优势突出,继续联合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多项行业活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

蚌埠局将以宣贯《条例》为契机,紧紧把握政策机遇,把贯彻《条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快递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相结合,理解吃透条例中关于绿色发展、服务质量、车辆通行等内容,继续增强快递企业懂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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