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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2017-05-26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蚌埠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421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

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8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30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贸服〔2016730号)精神,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综合效率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物流业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以融合联动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补齐短板为重点,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完善落实物流管理和支持政策为路径,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创新模式,促进物流业与交通等多行业深度融合,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提升运输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总体成本,提升物流综合效率和效益。

(二)发展目标。

全市物流基础设施衔接更加顺畅,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便捷高效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物流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比重大幅提升,标准化、集装化水平不断提高,运输效率持续提升,物流成本显著下降。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支持创新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到2018年,建成1个以上多式联运重大工程,建成1个以上省级示范物流园区,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到10家。到2020年,主要港口和大型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集装箱铁海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15%以上,开通“蚌新欧”专列,建设2个以上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更加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新秩序。

1.优化行业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确保企业生产运营安全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清理、归并和精简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对象、管理事项的物流企业和物流从业人员的证照资质。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落实“双告知”职责。开放企业名称库,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提升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按照物流企业经营特点,依法进一步简化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登记条件,引导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优化岸线使用申报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手续,优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工商质监局、蚌埠海关、市邮政管理局)

2.推进交通领域改革。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证办理等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完善货运司机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区域信用合作,研究司机异地从业诚信结果签注问题。加强与铁路部门对接,优化市内铁路货运场站布局,协助推进铁路货运组织改革,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物流园区加强合作,支持铁路货运场站向综合物流基地转型升级。培育引进航空货运企业,积极发展综合物流基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3.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控。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快递、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规范公路超限治理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

4.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完善全市电子口岸功能,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改革,提高通关效率。推动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在产品可追溯、在线调度管理、全自动物流配送、智能配货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与融合发展。研究实施对赋码货物单元从起运地经运输仓储环节至目的地的全程监督服务,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对物流各环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和应急处置,实现货物来源可追溯、运输可追踪、责任可倒查、违法必追究。充分发挥物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助推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蚌埠海关、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

5.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各类信息平台,加强物流行业与公安、工商、交通、邮政、金融和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确保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及时、完善和准确。建立物流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信息档案,面向社会开通物流业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查询服务。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和预警警示企业、惩戒失信企业、淘汰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外事局、市信用办、市国税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

6.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加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库安全管理等各项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建立防范物流业网络安全风险和打击物流业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集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实时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于一体的综合防御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委、蚌埠海关)

(二)营造物流企业创新发展新环境。

7.加大降税清费力度。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支持物流企业申请实行汇总纳税。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现象。规范物流领域收费行为,落实上级收费优惠政策。督促港口、铁路、航空等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结合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推进收费管理制度化、科学化、透明化。(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蚌埠海关,各县、区政府)

8.鼓励物流企业创新发展。完善税收、财政等相关政策,加快培育A级以上物流企业,积极推动主辅分离,形成一批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开展甩挂运输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探索推进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及无车承运甩挂等模式发展。推动大型运输企业和货主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争取纳入国家大宗物资、集装箱运输绿色低碳联运服务和创新试点。鼓励物流企业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积极创新业态、模式和管理服务。着力引进国内外大型专业化物流企业,支持以资源整合、利益共享为核心的物流企业联盟,整合社会分散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资源,提高货运组织化水平,带动广大中小企业集约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政府)

(三)完善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新网络。

9.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谋划建设连接蚌埠港、徽商物流港、蚌埠工业园、临港物流园区等沿淮主要港口、开发园区、物流园区的集疏运铁路、公路,加强主要港口、园区之间,港口、园区与干线通道之间的互联互通,打通连接枢纽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水蚌线外迁工程,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城区既有铁路线路资源。依托蚌埠南站、蚌埠站等枢纽站点,探索高铁物流作业可行性方案,加快高铁物流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强港区集疏运通道升级改造,缓解港城矛盾。依托引江济淮工程,打造淮河黄金水道,提升淮河航道等级,扩大淮河通航能力,打通东南双向出海通道,力争开通蚌埠—淮安—连云港航线。实施出入城市畅通工程,采用新建绕城公路、连接道路、立交桥、跨河通道等方式,以及交通控制、运输组织等手段,优化衔接城市内外交通,减少过境运输车辆对城市交通的干扰。探索利用骨干道路,分时段、分路段实施城市物流配送,减少货物装卸、转运、倒载次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专栏1  集疏运通道工程

重点建设水蚌线外迁、临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等铁路项目,蚌埠港临港产业园区码头疏港公路、中环线部分区段、蚌五高速公路、蚌固高速公路、G329蚌埠长淮卫淮河大桥至怀远段一级公路、延安路跨河通道等一批道路项目。

10.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的衔接,统筹确定布局方案、功能定位、建设标准,重点建设交通物流枢纽工程。主动对接、参与全国全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布局规划编制实施,争取列入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加强与铁路及有关方面衔接,谋划建设一、二级铁路物流基地。积极拓展港口物流功能,努力建设航空物流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

11.构建便捷通畅的物流通道。加强铁海联运班列组织,争取合欧班列延伸至蚌埠,融入海陆双向辐射的跨境多式联运通道走廊。改造和提升基础设施,打造淮(北)蚌(埠)合(肥)芜(湖)黄(山)和沿淮物流通道节点,连接各级物流中心和节点城市。规划建设一批综合物流园区、口岸港区、多式联运中心,提高物流承载能力和转运效率,增强面向主要经济区域的物流集聚辐射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委)

12.加快物流园区建设。依托交通枢纽、口岸、开发区等,合理规划建设一批货运枢纽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等物流园区。加快蚌埠商贸物流园、普洛斯物流园、安徽省快递协同发展试验区等项目建设,淮上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物流产业示范基地。推进物流园区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提高仓储、中转设施建设水平,改造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配套设备。鼓励建设现代化立体仓库,积极争创全国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支持园区采用统一技术标准建设公共信息平台,促进入驻企业、园区管理和服务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有序交换。鼓励园区依托互联网推动仓储资源在线开放和实时交易,提高仓储利用效率。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蚌埠海关,各县、区政府)

13.构建线上线下公路港网络。结合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谋划建设综合型、基地型、驿站型公路港,鼓励企业参与组建公路港联盟。推进公路港等物流区之间的运输、集散、分拨、调配和信息传输等协同作业。加快大型停车场、物流信息交易大厅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体平台与信息平台融合,推广互联网和手机终端,促进物流服务信息便捷和高效匹配。鼓励引进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和银行、通信、邮政、餐饮、住宿、车辆维修等商业及生活服务,形成“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四)打造支撑物流高效运行新体系。

14.强化多式联运服务。推进蚌埠港多式联运设施建设,谋划建设公铁联运基地,提升铁海联运基地设施水平。推进现代化中转设施、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货运换装效率。推进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提升铁水联运比重。以铁路站点、货场为节点,构建与铁路货运站能力匹配的公铁联运网络系统。支持有条件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整合物流服务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加强多式联运规则和全程服务规范研究,完善和公开铁水联运服务标准,健全企业间联运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外事局)

专栏2  重大物流园区、节点及多式联运工程

重点建设蚌埠(皖北)铁路无水港、皖北徽商物流港、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二期)、空港物流园、商贸物流园、普洛斯物流园、安徽省快递协同发展试验区、百大易商通智能物流园、临港物流园、怀远县电商孵化园、怀远安澜码头、固镇县电商产业园、五河县电商快递产业园等一批物流节点和多式联运工程。加快一类铁路口岸申建和二类水运口岸建设,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

15.拓展国际联运服务。鼓励我市企业开展跨国联运业务,支持物流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快递业务,谋划建设集换装、仓储、中转、集拼和配送等作业为一体的综合性海关监管场所和国际分拨中心。大力推动铁海联运,积极谋划开通“蚌新欧”班列。(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蚌埠海关、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外事局)

16.完善物流标准体系。积极申报全国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以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为切入点,加快对物流设施、设备、技术的标准化改造,重点推荐托盘、集装箱、装卸设备、条形码等通用性强的物流技术和装备的标准化改造,带动产品包装、集装器具、仓储设备、运输设备的标准化发展,推广标准化装置单元循环共用,支持开展租赁、维修等延伸服务,以整箱、整车等标准化货物单位为重点,尝试推行企业互认的单证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加强各类物流标准宣贯工作。支持物流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制定出台绿色畅行物流单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一单制”,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争取铁海联运领域率先突破。积极发展定站点、定时刻、定线路、定价格、定标准运输,加强与“一单制”便捷运输制度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工商质监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17.引导物流活动数据化。积极推进电子赋码技术应用,实现包含货单基本信息的电子标签码在物流全链条、全环节互通互认。引导和鼓励物流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采集物流交易和活动信息,推广电子面单、电子合同等数据化物流活动信息载体应用。研究、制修订和推广物流信息技术、编码、安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完善包装、托盘、周转箱、货品编码等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工商质监局)

18.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物流园区和物流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等专业化经营平台,提供信息发布、线路优化、仓配管理、追踪溯源、数据分析、信用评价、客户咨询等服务,并做好与上级物流信息平台、海关、港口、铁路等相关部门信息平台及其他社会化物流信息平台数据对接。支持物流龙头企业、物流园区通过建设信息平台,整合中小型物流企业,促进货源、车(船)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高效匹配。推动物流信息平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系统对接,增强协同运作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政府)

19.促进物流信息共享。探索制定政府物流数据开放目录。强化与周边省、市特别是长三角地区重要节点城市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加强与京津冀、珠三角等物流区域的信息开放对接,促进交通、海关、工商、税务、邮政等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动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不同交通运输方式之间信息衔接。积极争取设立全省物流大数据中心,推动政府、企业间物流大数据共享协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发改委、蚌埠海关、市工商质监局、市国税局、市邮政管理局、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

20.完善城乡配送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网络。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加强协作,整合资源,优化城市设施配送布局。支持社区、机关、学校、商务区末端配送点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探索研究“分时段配送”、“夜间配送”模式。积极培育一批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园(基地)和示范企业。整合现有邮政快递、供销、交通运输等物流资源,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村经营主体建立多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形成农产品进城与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专栏3  城乡配送工程

重点建设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中心、蚌埠建材全国配送中心(总部)、怀远上谷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百大皖北物流配送及电商中心、电子商务进农村、中国供销五河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通医药物流中心、蚌埠烟草公司卷烟配送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华运智能仓储物流、新华医疗物流园、固镇现代物流园等项目前期工作。

(五)构建产业链共赢新格局。

21.推动与制造业联动发展。鼓励物流企业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拓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重塑业务流程,降低产业物流成本。鼓励在生产、流通、仓储等单元推广应用感知技术,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及时共享,协同响应。支持制造业企业整合内部物流资源,成立专门的供应链管理部门,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外包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2.推动与商贸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加大电商企业培育力度。加强商贸企业现有渠道资源整合利用,满足电商企业多样化、分散化、及时性销售的物流需求,延伸商贸业的服务链条。积极推动商贸流通创新转型发展,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增强物流协同服务能力,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23.推动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力度,围绕我市具有一定优势和地方特色的蔬菜、水果、肉类等农产品资源,规划建设集预冷、加工、冷藏、配送、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鼓励企业构建覆盖主产区的产地集配体系和重要农产品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现代物流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发改委、市农林委、市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增加有效投入。

进一步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国家补助资金以及省级资金,支持交通物流枢纽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现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式联运、城乡配送网络、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等物流项目建设。各县、区要创新方式,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外事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二)完善用地政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中,充分考虑并统筹保障物流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对纳入省级和市级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时统筹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合理规划布局物流设施用地,科学确定用地规模和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土地使用成本。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政府)

(三)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应物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开展股权、特许经营权、信用保险保单、仓单、应收账单、动产质押贷款和保理等多种形式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物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企业重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四)加强统计分析。

落实国家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加强物流统计工作,做好规模以上物流总额和成本等指标调查统计,及时准确反映物流业发展规模和运行效率。加强对物流业发展分析和预测,为政府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五)强化衔接协调。

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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